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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国税护航“一带一路” 中哈国际税收博弈首站告捷
一带一路 www.edailu.cn 2015-05-18 来源:一带一路·重庆经济合作中心    点击:3717次



在3月28日国家出台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烟台作为15个城市港口之一位列其中,成为“一带一路”,特别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排头兵和主力军。统计显示,作为“东方海上丝绸之路首航地”,烟台近几年通过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已与“一带一路”的64个沿线国家全部开展经贸往来。


深耕“一带一路”,税务机关如何“助力”?

眼下,烟台国税局已积极展开行动,亮出护航“宝剑”。市国税局局长韩桂锦表示,烟台国税部门将主动帮助“走出去”企业解决与东道国的税务争端,为“走出去”企业提供税收筹划,积极学习别国税制,研究扶持“走出去”企业的优惠政策,更好地支持企业“走出去”。


“一带一路”掀浪潮 跨境税源管理迎挑战

2014年,我国进入了中国经济历史的分水岭,对外投资达到1400亿美元,超出引进外资金额200多亿美元,首次成为资本净输出国。山东省2014年实际引进外资152亿美元,增长8.1%,占全国总额12%以上;新增对外投资金额168.9亿美元,同比增长17.5%。“走出去”对外投资整体规模和平均增速也双双实现反超。“一带一路”掀起“走出去”的浪潮。然而,“走出去”,并非一帆风顺。海外掘金,不仅需要企业具备经营智慧与博弈头脑,更离不开税务机关保驾护航。


“‘走出去’企业,就是到境外投资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的企业。”韩桂锦介绍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进程加快和“一带一路”顶层设计规划的出台,烟台“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企业呈不断上升趋势。目前,累计有280多家企业在64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企业(机构)368 家,实现对外总投资超过27亿美元。


为避免双重征税,我国已与101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税收协定或税收安排,基本涵盖了我国对外投资的所有国家和地区。“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在税收协定中对我国投资企业规定了税收优惠政策,但因为企业不了解税收协定,往往被执行东道国税法,不少企业就吃过因对税收协定不了解而权益被侵害的‘苦果’。”市国税局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科长石青告诉记者。


以往,跨境税源管理多重点关注“引进来”企业,从维护国家税收权益的角度出发打击跨境避税。如今,如何扶持“走出去”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成为税务机关面临的新课题。


责任在肩,使命重大。“在与‘引进来’企业避税与反避税的多年博弈中,我们深刻感受到发达国家对本国‘走出去’企业的税收扶持力度之大。我们‘走出去’企业要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优势,必须依靠国家税收政策的强力扶持。”韩桂锦深有感触地说。


中哈国际税收博弈 烟台打响维权第一枪
拿起税收武器为“走出去”企业维权,烟台率先打响了第一枪。

我市某公司是烟台本土诞生的上市公司,2010年在哈萨克斯坦(以下简称“哈国”)投资注册了子公司,母公司以租赁的方式将设备交给子公司经营。按照哈国税法规定,该子公司对向境外支付的租金要按照2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


市国税局在其国内母公司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这笔税款提出了质疑:我国与哈国早已签署税收协定,《中哈协定》第十二条规定,对于我国对哈国投资取得的租金收入,享受10%的优惠税率。根据《中哈协定》规定,哈国多征收税款150万元。该公司根据烟台市国税局的辅导,向哈国主管税务机关发起了退税申请,但哈国主管税务机关坚持执行东道国税法驳回了该公司的退税申请。该公司在哈国维权异常被动。


得知情况后,市国税局果断选派精干力量介入,根据《中哈协定》协商程序,辅导企业填写《启动相互协商程序申请书》提报国家税务总局,启动与哈国相互协商程序。经过多轮谈判,哈国最终退回了多征的150万元税款。由此,我市国税部门打胜了帮助“走出去”企业维权的第一仗。

在帮助该公司成功维权后,此事并未划上句号。市国税局又组织人员进一步深入研究哈国税收政策,帮助该公司进行税收筹划,建议该公司把经营方式由租赁改为一般贸易,该公司接受建议,把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转让给子公司,子公司无需继续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既避免了再次产生国际税收纠纷,又将一般贸易取得的利润合法留在国内。仅此项业务即为母公司增加利润2972万元,上缴国家企业所得税446万元。同时,母公司通过一般贸易出口给子公司的设备还可以获得国家出口退税337万元,实现了税企互利共赢。


“在我们的传统观念中,税务机关是向企业收税的,当然,也有退税的情况,比如国家为了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实行出口退税,但从来没听说过帮助企业从外国追索退税的,这让我们‘走出去’的企业更有底气了。”该公司负责人说。


“样本的力量” 全力护航“走出去”企业

中哈博弈这一孤案引发蝴蝶效应,税收协定开始向“走出去”企业普及。“中哈税务机关的这次博弈为我们积累了帮助‘走出去’企业维权的经验,税额虽不大,但意义极其重大。”韩桂锦表示,这次事件也给了国税局很大启发,立即启动了调查程序,根据调查结果,目前在国税机关管辖范围内,烟台在境外投资企业共72户,涉及28个国家和地区。在这些企业中,一定还有其他企业遭遇过未按照税收协定享受优惠的情况仍不自知,如果再把范围放大到全省、全国,可能是一个无法想象的数据。


必须尽快让“走出去”企业了解自己在国外应该享受的税收优惠!市国税局立即把该公司事件发展过程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向省局、总局逐级进行汇报。同时,向烟台市72户境外投资企业发出《致“走出去”企业的一封信》,对税收协定进行全面宣传,告知“走出去”的企业可以享受的税收服务和按照税收协定在境外投资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等内容。


该公司事件引起了省局、总局的高度重视,山东省国税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立即开展“走出去”企业涉税诉求专题调研,帮助“走出去”企业研究解决在境外遇到的疑难涉税问题。烟台方面也制定了下一步对“走出去”企业的服务方案:对“走出去”企业按国别进行归类,分别进行“一对多”和“一对一”的国际税收政策辅导。


目前,一系列旨在扶持“走出去”企业的行动已经在全省范围内展开:

全面掌握“走出去”企业诉求。18日,全省国税系统税收协定宣传周活动在烟台举行启动仪式,宣传周以“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助力走出去企业发展”为主题,突出税收协定对“一带一路”战略和“走出去”企业的积极影响,宣传的重点包括税收协定的内容与作用、我国对外签署税收协定网络情况、“走出去”企业如何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及解决境外税收争端等。


研究借鉴发达国家扶持“走出去”企业政策。烟台作为韩国企业的主要投资地之一,我市国税局主动请战,代表省国税局承担总局布置的对韩国税制研究工作,借鉴韩国主管税务当局对其企业境外投资税收管理体制,结合我国实际制定相关政策,做好“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


建立“走出去”企业联席会议制度。“走出去”企业除有涉税诉求外,还存在财政补贴、跨境结算、融资安排、信用支持和风险防范等多方面需求,但由于目前企业与部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尚未搭建起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导致“企业不了解部门政策、部门不清楚企业需求”。市国税局将了解到的企业其他诉求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协调下,建立了地税、商务、海关、金融、工商、外汇管理等部门“走出去”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解决企业税收、进出口、通关、资金管理、风险防范等实际困难。


深化“走出去”纳税服务,建立诉求响应机制,加强涉税风险防范,让企业不再感觉“盲人摸象”、“孤军奋战”,烟台国税部门亮剑“一带一路”的护航行动,正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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