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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投资法律规则与实践:埃及2
一带一路 www.edailu.cn 2015-06-08 来源:一带一路·重庆经济合作中心    点击:12242次




(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1.关于税收的规定


(1)税收体系和制度

埃及税收制度健全,税率对简单。埃及主要税种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利润税、房地产税、开发税、关税、销售税、印花税和社会保险费等。埃及税收法律主要包括收入税法、2005年91号法,1991年11号营业税法,2008年196号房地产法。埃及已与51个国家签订了税务协定。


财政部下属的4个独立的税务局分别负责所得税、销售税、海关关税和房地产税的管理。纳税人需在经营活动开始4个月内到税务部门注册,在活动结束一个月内通知税务部门。税务局为纳税人颁发纳税卡,内容包括纳税人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公司地址、法律形式、公司名称、纳税人经营活动、应纳税种、注册的地区税务办公室、税号、提交年报的日期等。投资者凭投资局颁发的证明文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公司须每年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税务局负责对纳税申报表进行审核。


(2)主要赋税和税率


①公司所得税

公司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埃及境内的常驻法人单位以及非常驻单位在埃及境内的分支机构、车间、工厂或其他单位。除苏伊士运河管理局、石油总公司、中央银行按照40%纳税;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加工企业按照40.55%纳税,绝大部分公司收益按20%征税。


埃及对付给境外股东股息的预提所得税率为32%。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埃及政府关于对所得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透漏税的协定》,上述税率减低到8%,并可在国内申请抵免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②营业税

服务业和制造业经营机构年营业额超过54000埃镑,批发零售业年营业额超过15万埃镑的,进口商(不论营业额多少)均需注册缴纳营业税。已注册营业税的企业应每月报税。在埃及进行的大部分交易需缴纳营业税,税率不同:商品为10%-25%、服务为5%-15%,但大部分商品和服务征收10%的销售税。现行营业税体系(正在改革并被增值税制 度取代),通常不予抵消输入与输出服务税。


③房地产税

埃及2008年196号法案于2009年起实施。在年租金低于6000埃镑的免征房地产税,高于6000埃镑的在扣除以下维护费用后按年 租金的10%征收。


用于生活住宿用的房地产年租金的30%。


用于其他目的的房地产年租金的32%。


④开发税

埃及开发税征税对象包括:雇员工资;埃及公司董事酬金;工商活动收入;非商业职业收入。个人上述收入超过1.8万埃镑的按2%纳税。雇员工资按月纳税,其他可与收入统一税同时缴纳。


⑤关税

目前埃及商品的加权平均关税为5.5%。为了促进贸易的自由化,埃及对其关税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根据埃及于2004年发布的第 300号及第410号总统令,将商品的加权平均关税从14.6%降低到5.5%。商品的从价关税税率从27%降低到5% 。企业项目建设用进口机械设备的关税税率为5%。


⑥印花税

埃及将印花税分为两类:一类是合同、发票等文件和票据;另一类是金融交易和证券。一般情况下,借款8%,信贷1 %,广告36%,保险费3-20%,政府采购、支付服务费和承包工程费2.4%,银行业务0.0012-0.01%,股票交易0.008-0.012%。2006年9月,埃及财政部开始实施新颁布的印花税执行规定。新规定取消了部分印花税项目,降低了部分印花税税率,以鼓励储蓄和投资,减轻企业税负。


⑦个人所得税

埃及境内个人的所有收入都应记入应税收入。个人所得税税率为:年收人5000埃镑以内免税;5001-20000埃镑税率10%;20001-4000埃镑税率15%;40000埃镑以上税率为20%。


⑧社会保险费

雇员的养老、伤残、死亡、失业和医疗保险由雇主和雇员共同负担,雇主从雇员工资中代扣社会保险,和雇员的份额一起按月上缴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赛西总统批准一项法律,对埃及居民和在埃工作的外国公民从事埃及以外的经营活动征收所得税,以鼓励他们将埃及作为经营活动的中心。此项法律对定居在国外的埃及人向国内汇款不征收税,但对以埃及为职业中心,出国进行经营活动的收人征收所得税。此外,赛西还签署法律对股市交易所得和现金股利征收10%的资本所得税。


2.关于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1)土地法的主要内容

①埃及的农业用地基本归私人所有,其他类型的土地为国家所有。


②除了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地区外,总统在经过国务会议同意之后,有权决定可在现有耕地上建设新的住房,其土地所有权和管理权属于各地省的政府机关。各地省政府对其所拥有的土地在进行处理时,应遵守国务会议的决定所规定的用途和权限执行。土地的处置和使用不得超越总统决定和国务会议决定之外的用途。


③根据1996年230号法,外国企业获得空闲土地后,应在土地协议生效后5年内开始建设。


④根据2007年350号总理令,无论股东或合伙人是何国籍,外国企业可以购买土地和房产用于商业运营,但战略地区除外。战略地区包括东、西、南部边境、红海和地中海的岛屿以及苏伊士运河沿线。外国公司不得购买西奈半岛的土地和财产,但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获得不超过50 年的使用权。


(2)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规定

根据园区性质不同,外资在埃及获得土地方式有所不同。在工业区,投资者可向埃及政府购买土地所有权,并无限期拥有所购土地。在自由区,投资者只能租用土地。在10月6日城等老工业区中,工业区管委会负责土地出售事宜,而在一些由私人承包开发的新工业区中,开发商负责出售土地。在埃及购置土地的程序如下:


①投资者提出购地意向,管委会或开发商介绍土地位置、现状及价格,双方洽谈购地条件;

②投资者向管委会或开发商交付价款的20%作为首付,双方正式签署土地合同;

③投资者交纳土地合同审查费,合同送当地政府部门审批;

④合同批准后,投资者交纳土地移交费用,双方进行土地初步移交,当地土地测量部门现场测定,计算实际面积,填入移交纪要,三方共同签字;

⑤初步移交两年内、进行项目工程建设前,报当地政府审批项目工程。


3.关于劳动就业的规定


(1)劳动法的核心内容

1981年137号《劳动法》、2003年12号《统一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如下:


【工作许可证】除工作期限少于6个月的短期工外,所有埃及工人必须取得工作许可证,在外国公司和代表处工作的埃及人必须获得内政部的批准。在埃及工作的外国人必须从劳动部获得批准,许可一般为期10个月,可以延期。


【劳动合同】雇佣合同必须一式三份,用阿拉伯语书写,雇主、雇员和社会保障办公室各持一份。如果是试用,必须注明试用期,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每星期不得超过48小时, 特殊情况可以增加到每天9小时。每星期必须休息24小时以上。如因特殊 情况需加班,必须得到补偿。


【带薪休假】工作满1年可享受带薪假期21天,连续工作10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假期1个月。雇员病假可享受最多半年75%的正常工资。


【保险和加薪】私营公司必须为雇员投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公司利润的10%应分给工人,工资年增长7%。


【解雇工人】除非严重失职(包括罢工、工作表现极差、长期旷工、故意损坏财产等),雇主不得解雇雇员。在解雇前,案件必须提交劳动部协调委员会进行听证协调。协调不具有强制性,双方可上告法院。法院的判决一般要求解雇前30天通知雇员,或给予1个月工资补偿。


【社保基金】雇员社会保险由雇主和雇员共同负担,雇员工资和酬金分为两部分,基本工资应保最高金额为每月875埃镑,保险费率为40%,雇主负担26%,雇员14%。基本工资超过875埃镑的部分及加班费、奖金、补贴等最高应保金额为每月625埃镑,保险费率为35%,雇主24%,雇员11%。


埃及工资水平不高,工人生产效率较低,缺乏熟练和半熟练工人和管理人员,培训消耗成本过多。同时埃及《劳动法》是世界上最严格的法规之一,《劳动法》保障工人的终生工作岗位,造成缺乏竞争,劳动积极性不高。


(2)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埃及法律对于外国公司雇佣当地员工有强制性比例要求。埃及159号 《公司法》规定公司雇员中埃及人的比例不得低于90%,埃及雇员工资不得少于工资总额的80%;埃及专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少于该类雇员总数的75%,工资不得少于该类员工工资总额的70%。埃及由于自身劳动力比较充足,就业压力较大,所以对外籍劳务有很明确的限制。


2004年7月,埃及劳动部颁布了外国人签证新规定。


新规定主要变化有11个方面:


①在办理手续时,要求提供的文件中增加了提供外国人资历证明文件的要求。工作经历不得少于3年。符合与埃及人不竞争原则者可例外;

②准许前来工作的许可增加了有效期的规定。规定许可60天内有效;

③允许在埃及从事多项工作。原来在办理签证时要递交以前没有办理过工作签证的确认。现在改为应确认是否办理过工作签证;

④增加临时签证制度。在办理工作签证的第一年,当劳动部门收取办理工作签证的文件后,发给受理收据,凭借此收据可以办理临时居留签证直至完成安全审查,转发正式签证;

⑤变更了工作签证起始时间,过去是从提出申请计算签证日期,现在改为进人国境开始计算;

⑥增加了对等原则。在提出办理外国人工作签证的手续时,要考虑对等原则;

⑦续签的时间要求。要求提前1个月办理。期满14天签证作废,人员限期离境不得补办手续,这项是新规定(原规定是到期后,不得续签,可以重新办理);

⑧可以更换工作签证。即可以更换工作岗位。凡是同一单位更换职业的,或同一单位更换工作场所的,要到劳动办公室备案;

⑨取消了自由区、石油系统和通信等高科技行业在办理劳动签证方面享受的优惠和特例: 3个系统不执行10%用工比例;石油系统不办理准许劳动的许可;可以不事先批准;继续适用不竞争原则;

⑩第四年继续聘用的,要递交申请,说明埃及人不能顶替工作的原因,要报劳动力使用和信息中心主任审批;

⑪原有的2004年7月6日公布的357号决定全部作废不再执行。


【最新外籍劳务政策】2011年以来,为保障本国人口就业,埃及政府对外来劳工的政策进一步趋紧。2011年3月,埃及新任劳动力和移民部发布部长令,决定停止向从事非稀缺工种的外国人颁发工作许可,以保障本国人就业。埃及劳动力部长巴拉伊强调,企业只有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才能招聘外国员工:


①外国员工的工作是培训埃方员工,培训时间3-6个月;

②提供外国员工将培训的埃及员工名单;

③外国员工的工作领域为埃及没有熟练工人的稀缺工种;

④外国员工必须提前获得工作签证。

【对外国投资的影响】埃及关于外籍劳工的新法规,从以下方面对外国投资的经营产生影响:


①作为工业项目,增加了项目管理和人员委派的难度。关键工作岗位都是与埃及人竞争的岗位,人员难以聘用,更无法延期,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保证;

②项目前期筹备工作难度加大,因为严格控制超过比例聘用外国人,初期进人受控制;

③增加了拒签的可能性,面临可能限期离境的风险。一旦出现,会直接影响项目运作;

④由于3年期限的原则,应考虑人员交换会遇到工作交接的时间问题。


4.关于外汇管理的规定

埃及1994年38号《外汇法》规定投资公司可在银行开设美元账户并保留美元利润,外汇自由兑换。8号《投资法》也保证投资资金和利润可以自由汇回,公司清盘时所有资金可以一次性汇回;其他情况下,可以分5次在5年内汇完。但自1999年以来,埃及国际收支持续逆差,外汇一直较为紧张。尽管政府为了维护国家形象、吸引外资,强调优先保证投资者利润汇回,但一般银行都规定了一次性兑换外汇的最高金额。


从2002年初开始,埃镑自由兑换外币制度逐步弱化。政府直接参与外汇资源分配,保证重点商品进口和重点企业用汇。从2003年上半年开始,埃及对出口企业实施强制结售汇制度。旅行社和宾馆等可直接向游客收取外汇,而不必事先将美元兑换成埃镑后进行结算;出口商、旅游收汇单位等必须将外汇收入的75%卖给银行。埃及政府允许旅客携带外汇进出埃及海关,但如携带金额在1万美元以上,则需填报携带声明。


【2013年最新外汇管理措施】2012年底埃及中央银行实行新汇率管理体系,通过常态化拍卖美元来确定市场汇率。在这种制度下,公开市场美元供应紧缺,企业难以换到足够美元进行生产经活动。同时造成黑市活动猖獗,埃镑对美元黑市汇率一度达到8:1。同时,埃及中央银行紧急采取一系列措施阻止外汇储备下滑,如限制公司客户每日取现不能超过3 万美元,向购汇个人征收1-2%的管理费,以及埃及银行不允许持有超过资本1 %的美元长头寸,而之前是10%。


当前埃及中央银行制定的外汇管制措施,严格限制换汇及外币汇出的用途:


(1)由于埃及整体处于外币短缺的状态,埃及当地中央银行对换汇用途做了明确规定,要求银行优先考虑进口基本的和重要的生活物资,按优先排列分别为以下几类:粮食、油、医药、化肥、原材料、以及机械类。埃及中央银行同时对各个银行进行严格监管,如果发现银行没有按照要求优先给以上类别换汇,会给予相应处罚。


(2)当前埃及中央银行对当地银行可保留的外汇头寸有相应规定:目前計银行的外汇资金都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如果银行收到外汇,可以与有需求的客户进行交易。但当供给出现盈余的时候,每家银行仅可以保留少量(最多500万美元)外汇头寸,其余部分必须交给中央银行。


以上这些措施已经严重影响到企业进口原材料所需用汇和企业利润的汇回。


5.关于外资企业参与证券交易的规定

1992年95号《资本市场法》和2003年《银行法》共同规范和监管埃及金融系统。


法律允许外国公司和个人进人资本市场,允许设立外国公司进行证券 承销、交易中介和证券、共同基金管理等金融服务。资本利得无需缴税(埃及国债需缴纳20%利息税)


根据2009年10号法规定,埃及成立了埃及金融监管局,以监管非银行金融服务。


6.关于承揽工程的规定


(1)许可制度

关于承包工程的埃及招投标法规定同等技术条件下埃及公司价格高于外国公司15%也可以中标,外国公司承包项目必须有埃及公司作代理,项目雇佣埃及工人必须达到90%。


此外,根据招投标法规定,外国公司在埃及项目施工结束后,若没有接到新项目,施工设备必须迅速运离埃及本土。除外国政府对埃及赠款和世行、非行、阿拉伯基金会贷款外,埃及的土建承包工程项目,绝大多数都是以埃镑支付。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埃及的承包市场对融资的要求越来越高,埃及大型工程普遍采用带资承包和租赁经营的模式。


(2)禁止领域

埃及在承包工程领域,没有明文规定禁止外国人参与的领域或者目录。政府项目和私人项目是否采取国际招标式,均由业主自主确定。但是按照埃及法律,军事工程项目的建设禁止一般商业企业参与。

(3)招标方式

埃及工程发包的主要方式是公开招标,少数项目实行议标。国际金融机构资助的项目、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外资项目以及当地政府认为有必要的项目,实行国际招标。


通常,业主会对有兴趣投标的企业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后再正式进行招标和投标。埃及建筑承包商联合会于1992年成立,致力于协调国内外建筑承包商间合作关系,维护埃及建筑行业良好竞争环境,协助解决有关纠纷。



7.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1)当地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1949年132号《专利和工业设计法》规定专利的保护期限为申请之日起15年,可延期5年,工业设计的保护期限为5年,可延期2次,每次5年。埃及是《巴黎公约》和《专利合作条约》的成员。


1939年57号《商标法》规定商标所有权有效期限为10年,可多次延期,每次10年。注册人即商标的所有者,注册后连续使用5年以上即不得对所有者的所有权提出质疑。埃及是1954年《马德里公约》成员。1954年354号《版权法》和1992年38号法对版权法的修订保护版权至作者死后50年。2002年埃及出台《知识产权保护法》,2003年颁布《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2)知识产权侵权的相关处罚规定

根据埃及《知识产权保护法》,对违反专利和实用新型的责任人,处以2-10万埃镑罚金,再犯的处以2年以下监禁,并处以4-20万埃镑的罚金。对违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责任人,处以4-10万埃镑罚金,再犯的处以2年以下监禁,并处以20万埃镑以下的罚金。对违反未披露信息的责任人,处以1-5万埃镑罚金,再犯的处以2年以下监禁,并处以5-10万埃镑罚金。对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根据情节严重不同,处以5000-20000埃镑的罚金,重犯的个人处以2个月以上监禁,并处罚金。对企业来说,初次违反的企业关闭不超过6个月,再犯的企业责令关闭。对新型物种,违反的责任方处以1-5万埃镑罚金,再犯的处以3个月以上监禁,并处2-10万埃镑罚金。


8.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

(1)环保管理部门

埃及政府的环保管理部门是埃及环保事务国务部。


环保事务国务部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制定环保领域法律法规,编写国家环保报告及其发展规划,制定各类建设和运营项目环保标准和规范,执行国际和区域环境公约,管理国家环保基金等。


(2)主要环保法律法规名称

1994年4号《环境法》规定所有投资项目在建立前必须向环境部取得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法律规定所有在埃及设立的工业项目都要对自身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危害进行评估。该评估要由埃及权威部门做出,是企业获得经营许可所不可或缺的文件。


法律要求所有工业投资项目必须对自身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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